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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安全监管局抽查我区粤Ⅲ车用成品油置换工作情况
 
2010年01月20日
 
市场安全监管局抽查我区粤车用成品油置换工作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广东的总体部署,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顺德区自201011起逐步全面销售符合粤标准的车用成品油,过渡期为1个月。为切实履行市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市场安全监管局向全区加油站(油库)发出通知,要求各加油站(油库)制订国II油品置换成粤成品油的工作方案,并报市场安全监管局备案。为督促置换工作的落实,119日,市场安全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在常务副局长温雄的带领下,对全区粤车用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抽查。
检查组抽查了大良新宁路一家加油站和宝林寺一家加油站,对加油站进行了全方位覆盖的现场综合检查,内容包括各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措施、质量控制、计量检定、油品置换等。抽查中发现,位于新宁路的加油站自去年1220号开始该油站就启动了粤车用成品油置换工作,目前已全面推广使用粤车用成品油;而位于宝林寺附近的加油站暂未对其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等成品油油品名加注字样标识,油站的提货单所标注的是(京)或()字样,但没有显示粤()车用成品油。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已督促其规范提贷单据管理,加快推进置换工作。
是广东采用的国标准车用燃油,达到该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含碳量分别为150ppm350ppm,比目前普遍使用的国标准成品油550ppm的含碳量低约36%,有助于减少尾气排放和保护车辆。同时,国标准车用燃油在汽油烯烃含量和柴油十六烷值指标上比国燃油标准的要求更高,这对提高汽油质量的稳定性、柴油燃烧性能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场安全监管局将在21全面正式启用粤油品之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加油站(油库)现场突击抽样、封存和送检。对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进行查处,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有关结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来源:顺德区市南场安全监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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